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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理建筑|履行义务,行使权力—建筑学院2022年秋季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八讲(八)

为增强党课活力,提高教育实效,进一步适应教育对象、社会环境、形式任务的变化,建筑学院于11月2日在D202教室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第八讲,高利岩老师担任主讲人。

培训伊始,高利岩老师说明了党员的义务,详细地介绍了党员的八项基本义务及其重要性。接着,高老师讲述了党员的八项基本权利以及党员正确行使自己权利的必要性。培训中,同学认真听老师讲课,并随时记录课堂笔记,写下自己的感悟和体会。课程最后,高老师还为大家讲述了要辩证统一地认识党员的义务与权利,义务和权利从来都是不可分割、相辅相成的,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我们必须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培训结束,高老师告诫同学们要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人,理应认真学习党章规定的义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明确自己的方向,全面发展,肩负起这个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